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二审 防止“小过重罚”“大过轻罚”


原标题: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二审 防止“小过重罚”“大过轻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今天(23日)举行记者会。记者会上介绍,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二次审议,草案将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 记者会上,发言人王翔介绍,常委会初次审议期间以及征求各方面意见过程中,有意见提出,污染防治领域各单行法制定时间不同,有关罚款金额的规定区别较大,在编纂法典时应当充分考虑不同污染防治领域罚款金额的平衡,要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避免“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对此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要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同时保持相类似违法行为之间法律责任的平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 二是将行政处罚五年追责期限的适用情形,明确为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三是总结执法实践情况,对部分条文中的行政处罚规定,区分不同违法主体、违法情形,调整计罚标准,作出相应修改完善。 四是将有关污染物排放口、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生态环境事故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予以统一。 五是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监测等法律责任,使企业事业单位有关监测的法律责任大体平衡。 六是参照危险废物有关违法的罚款数额,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相关罚款数额进行调整。
处暑夜捕迎鱼汛 万亩莲藕喜丰收:“水上经济”活力足
上一篇 2026年09月19日
台风“剑鱼”是否会登陆?需关注哪些风险?气象专家分析
下一篇 2026年09月19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