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一公司违法占用24.64平方米国有土地被行政处罚


 3月20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网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金自然资罚(委托)(天)〔2023〕2号}。

处罚决定书称,2022年9月9日,根据金寨县城镇规划服务中心出具的“金寨县天堂寨游客一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测绘成果报告书发现,位于天堂寨镇马石村“金寨县天堂寨游客一簇”建设项目配电房部分用地超出供地范围,涉嫌违法用地。

经查,“金寨县天堂寨游客一簇”建设项目于2016年开工,2020年建成,项目原规划为3栋商住公寓,按照原县规划局和天堂寨镇人民政府要求,项目主体游客中心改造为维也纳国际酒店,室内结构和室外建筑按照维也纳国际酒店设计需要进行改造,原辅助用房功能调整为维也纳酒店会议室和配电房,为满足消防通道和酒店功能需求,原规划位置向西北偏移11米,与主体房屋分开。

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占地面积12974㎡,配电房超出用地红线面积24.64㎡。经套图,超出部分符合天堂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调、三调均为国有建设用地。

六安市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金寨县恒友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24.64平方米国有土地;2.并处违法占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246.4元。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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