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去年以来,安徽物价系统采取“试点先行、全面推进”方式积极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的成本约束机制,引导医务人员主动控制医药费用,减轻患者和社会医药费用负担。到去年年底,我省16个城市全部出台了按病种收费改革政策,平均每市106个病种。
据悉,按病种收费是指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其收费标准包括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病种规范治疗出院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疗耗材等费用。原则上,医院不得在按病种收费标准外加收费用。
从2017年1月1日起,省物价局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明确宿州、淮北、芜湖、淮南、滁州、宣城、安庆、六安、池州、蚌埠等10市为按病种收费试点市,要求选择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对急性阑尾炎、腹股沟疝等9类21种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
截止2017年12月28日,我省16个市全部出台了按病种收费改革政策。其中合肥市100个病种、淮北市112个病种、亳州市102个病种、宿州市104个病种、蚌埠市100个病种、阜阳市102个病种、淮南市111个病种、滁州市100个病种、六安市110个病种、马鞍山市100个病种、芜湖市112个病种、宣城市136个病种、铜陵市109个病种、池州市101个病种、安庆市100个病种、黄山市101个病种,平均每市106个病种。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 冯李华
